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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政策:2020年11月海关经贸新规汇总

关务小二整理 关务小二 2021-01-17


自2020年11月1日起

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

或经贸新规定开始实施呢

快来了解一下吧


在看新规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小二君整理的2020年11月份海关汇率

以便大家进行贸易成本核算


公众号后台回复“汇率”可获取最新海关适用汇率。


01

11月起,三类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

2020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对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20)、再生铜原料(HS编码7404000030)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HS编码7602000020),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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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这三类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允许自由进口


02

对美加征关税第二批第二次排除清单退税截止11月12日



请企业尽快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2020年11月12日是海关开展第二批(600亿美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退税工作的截止日期。


小二君在此提醒广大进口企业不要错过排除退税申请的期限,请符合退税条件但还未提交退税申请的企业尽快联系海关业务现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2020年5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4号),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2日前)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点击图片上下滑动查看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对照表

公众号后台回复“对美排除”,获取历次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Excel版及退税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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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对美第二批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对美加征关税退税申请资料清单(更新版)


03

商务部公布2021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



11月1日起企业可申请2021年出口配额

商务部公告2020年49号 公布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1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公布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1年)及配额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2021年,甘草及甘草制品、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活猪(对港澳)、活牛(对港澳)、活鸡(对香港)、锯材、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分别为460万千克、120万千克、113.04万头、2.8万头、300万只、10万立方米、2100万千克。


二、出口上述货物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商务部申请取得配额(全球或者地区配额),凭配额证明文件或者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为出口许可证),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三、2021年出口配额(以招标方式分配的配额除外)申请时间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方的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转报商务部。


四、商务部依法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配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五、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分配,有关申请的条件和程序等事项另予公布。我国政府对外援助项下提供的货物不纳入出口配额管理。


六、2021年继续暂停磷矿石、白银出口配额管理,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符合条件的出口磷矿石或白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凭有效的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项下出口白银按规定办理),凭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放手续。


七、本公告所称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

2020年10月28日



04

10月底单一窗口28个预录入系统升级,须插卡登录



用户登录时需使用卡介质(IC卡、USBKey、共享盾)

为了维护广大企业数据安全及商业隐私,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数据中心将于10月底之前对“互联网+海关”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上28个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升级后用户登录时需使用卡介质(IC卡、USBKey、共享盾)。为不影响企业办理业务,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具体项目包括:  

1、金关二期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系统

2、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系统

3、金关二期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

4、金关二期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管理系统

5、金关二期保税货物流转系统

6、金关二期保税担保系统

7、出境加工系统

8、金关二期委托授权系统

9、选择性征收关税系统

10、集中申报系统

11、报关代理委托系统

12、减免税系统

13、减免税后续系统

14、转关单系统

15、海关事务联系系统

16、通关无纸化协议系统

17、跨境电子商务系统

18、快件通关系统

19、展览品系统

20、船舶吨税执照申请系统

21、旅客舱单系统

22、公自用物品系统

23、公路舱单系统

24、铁路舱单系统(新版)

25、铁路/邮运舱单系统

26、公路运输工具系统

27、铁路运输工具系统

28、智能卡口散杂货系统




05

扩大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4号

10月9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114号公告,决定在17家市场开展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


此次扩围后,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总数将达到31家。试点将推动传统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参与对外贸易,有助于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名单:

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浙江台州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浙江湖州(织里)童装及日用消费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蚌埠中恒商贸城、福建晋江国际鞋纺城、山东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山东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河南中国(许昌)国际发制品交易市场、湖北宜昌三峡物流园、广东汕头市宝奥国际玩具城、广东东莞市大朗毛织贸易中心、云南昆明俊发·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内蒙古满洲里市满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广西凭祥出口商品采购中心(边贸商品市场)、云南瑞丽国际商品交易市场(边贸商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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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申报指引

海关解读: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06

中国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初裁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8号

2020年10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10月28日起,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征收保证金,保证金比率为12.5%-222.0%。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7010和40027090。


应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9年6月1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产自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作出上述肯定性初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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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初裁


07

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初裁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2020年10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5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国内聚苯硫醚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0年10月1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3.3%-220.9%)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119000。该税则号项下聚苯硫醚以外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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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初裁


08

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42号

2020年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42号公告,自2020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按照商务部2009年第79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意大利、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不再实施反倾销措施。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9081011。该税则号项下经螺杆二次混炼加入玻璃纤维、矿物质、增韧剂、阻燃剂的改性聚酰胺-6,6切片(简称“改性聚酰胺-6,6切片”)不在本次被调查产品范围之列。改性聚酰胺-6,6切片分为增韧型、增强型、阻燃型和填充型,其中增韧型改性聚酰胺-6,6切片的密度低于1.12克/立方厘米,增强型、阻燃型和填充型改性聚酰胺-6,6切片的密度高于1.15克/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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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09

防止境外蓝舌病传入的警示通报



防止德国、卢森堡蓝舌病传入

根据海关总署动植检警[2020]第27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德国输入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反刍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根据海关总署动植检警[2020]第26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卢森堡输入反刍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反刍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本文由关务小二综合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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